我国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什么?
我国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在城市和农村按居民的居住地区建立起来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居民察瞎搏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建立在我国社会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联系的组织,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由群众按照居住地区自己组织起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
一般设有人民调解、治安败祥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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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体制顺应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趋势,通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贯彻实施“政社分开”和“神羡简政放权”,清晰界定了政府的职能边界,基本厘清了政府与社会、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把不该由政府负责的事项都转移出去,真正转到社会、转到市场上去,为其他社会治理主体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既壮大了社会组织这一基层治理与服务的重要主体,畅通了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极大地激活了社会自治功能,又建设了与社会治理创新要求相适应的职能到位的“小政府、强政府”,进一步夯实了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与服务中的主导地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我国基层体制的蓬勃生命力
标签:群众性,基层,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