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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部门归谁管?

2023-05-18 23:22:30 编辑:join 浏览量:647

小区物业部门归谁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搭尘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是在《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基础上修订的,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 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并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小区物业部门归谁管?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的形式分类:

一、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 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

1、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 别墅、度假村等;

2、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 设备和公共场地。

二、商业物业:也称投资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

1、商服物业:是指各种供商业、服务业使用的建筑场所,包括购物广场、百货商店、超市、专卖店、连锁店、宾馆、酒店、仓储、休闲康乐场所等;

2、办公物业:是从事生产、经轮键营、咨询、服务等行业的管理人员(白领)办公的场所,它属于生腊枝巧产经营资料的范畴。

三、工业物业:是指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提供使用空间的房屋。

1、轻、重工业厂房;

2、高新技术产业用房以及相关的研究与发展用房及仓库等。

四、其他用途物业:除了上述物业种类以外的物业,称为其他物业,有时也称为特殊物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标签:小区,物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