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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孩子在和平区参加的小学考试,但户口在河西,应该按照那个区分片升初中?

2022-10-07 21:16:19 编辑:join 浏览量:658

请问我的孩子在和平区参加的小学考试,但户口在河西,应该按照那个区分片升初中?

请问我的孩子在和平区参加的小学考试,但户口在河西,应该按照那个区分片升初中?

按居住地算, 不过 要相关部门开证明,证明你 在这个地方住才行附北京地区入学规定:一、2005年初中入学办法基本原则:1、进一步完善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2005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总思路和实施办法不做大的调整,保持政策的连续性。2、积极稳妥地进行入学办法改革实验,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增加学生选择的机会,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3、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本区初中入学办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海淀区基本情况1、2005年海淀区共有小学130所,中学89所,小学毕业生13991人。2、全区的小学按照地理位置划分为12个小学中心学区,每个中心学区又按照小学和中学的综合情况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小学毕业生按所在招生区域就近入学(详见附件1)。三、相关政策和规定1、“就近入学”的含义 各中学按照海淀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划定的招生区域和规定的入学办法接收小学毕业生。下面具体讲一下“就近入学”的含义。 “就近入学”的“就近”是相对就近。由于存在着中、小学学校布局及各中学招收学生人数不同等因素影响,因此,“就近”并不是绝对指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哪个学生的住址离哪所中学近就叫“就近入学”;也不是指哪所小学离哪所中学近就是“就近入学”。凡是小学毕业生被分配到本招生区域内的中学,都叫“就近入学”。2、回户籍所在地升学政策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就读小学所在地升入初中,也可以申请回户口所在地或随其父母迁入的新住址所在地升入初中(以房屋居住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必要证明为据)。由家长提出申请后按照海淀区中招办的统一规定办理相关手续。3、海淀区初中入学的基本办法⑴西北旺中心、温泉中心、上庄中心、苏家坨中心继续实行小学与中学对口入学的办法。⑵育英学校作为“五·四”学制试验学校,立新学校、育鸿学校作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这三所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学习。⑶其他地区以各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原则上进行统一分配(电脑派位)。 凡实行统一分配(电脑派位)区域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自己的意愿,按照本区域的中学选定学校的意向顺序,计算机根据中学的统一分配名额及填报该中学的意向人数按意向顺序进行统一分配。4、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的入学途径 除以上基本办法外,小学毕业生还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以下入学途径:⑴选择招收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等相关传统项目的学校(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入对应的传统项目学校学习,这些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分配。具体实施办法按照《海淀区招收小学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海淀区招收小学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办理。⑵选择举办“超常儿童实验班”、“教改实验班”“课改实验班”的学校(详见附件5)。⑶选择经批准开办外语特色班的学校(详见附件6)。 学校可依据外语单项测试成绩在规定的收生地区接收新生。 学校在规定的收生地区接收新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测试。⑷选择招收寄宿生的学校(详见附件7)。 学校必须在不影响接收本区域内统一分配学生的前提下,确定招收寄宿生的计划。凡报名入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05年 4 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学校可不接收经体检证明不适宜在校寄宿就读的学生为寄宿生。⑸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的学校,按照经中招办批准的名单接收“共建”单位的职工子弟入学。⑹企、事业举办的学校(清华附中、北大附中、人大附中、北航附中),其主办单位的职工子女可按单位与学校商定的条件进入学校学习。⑺社会力量办学校及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详见附件8)。 根据《海淀区社会力量办学校招收小学毕业生工作的意见》, 海淀区小学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报名进入社会力量办学校。欲报名进入这类学校的学生及家长应到想去的学校认真了解学校的办学条件、经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再决定是否报名。已被社会力量办学校确定收取的学生经区中招办批准后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统一分配。招生部门不负责解决已被这类学校收取又要转入公办学校学习的学生问题。社会力量办学校将按区中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同时向小学毕业生下发录取通知书。 以上学校收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分配。5、海淀区小学毕业年级填报中学意向的注意事项。 所有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均需填写本招生区域内的中学意向。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定意向顺序,做到不重、不漏。不得空白不填,也不得填写非本招生区域内的中学。 以往,个别家长认为已被特殊收生类的中学录取而拒绝按本招生区域填写意向或只填写这个中学的意向,这是不允许的。事实上,凡是被《实施意见》中规定的那些不再参加统一分配学校收取的学生,先要按照本招生区域内的中学填写意向,由中招办输入计算机。然后,在统一分配(电脑派位)前,中招办统一审核、处理各类特殊收生学生名单,这些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分配。因此,决不会因为家长填写了本区域内的中学而影响学生被这些学校录取。6、各类特殊招生的规定及办法⑴各中学招收学生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海淀区中招办的统一要求制定招生办法,上报中招办备案。经中招办审核后,在海淀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网址:www.HDKS.com.cn 家长可以点击网站中“初中入学”栏目的“相关政策”进行查询。⑵为了使今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我们为每一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制作了一张《2005年海淀区初中入学特殊收生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中招办将于5月10日左右下发,家长领到《报名卡》后应注意:A.除五四学制、九年一贯制、农村地区对口直升和计算机统一分配方式外,其余各种方式(七条入学途径,详见P2第4条)的入学均称为“特殊收生”。B.5月8—9日:准备选择特殊收生形式入学(七条入学途径)的学生向小学提出申请。C.5月12—13日(按照各小学规定的时间):已提出申请的家长到各小学办理领卡手续。《报名卡》作为特殊收生学校录取的重要凭证,请家长及学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D.家长应确认被特殊收生学校录取后,再将《报名卡》交给该学校。同时,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中招办凭《报名卡》确认学生录取资格。E.《报名卡》每生一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特殊收生录取资格。⑶在初中入学工作中,对以下学生(须持有相关证明)按照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学生对待,安排升学:A.原北京知青子女——须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B、台胞子女——须持有海淀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C、博士后人员子女——须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D、随军家属子女——须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随军子女证明”和现役“军官证”;E、归侨(华侨)子女——须持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F、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须持有海淀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或母)关系证明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G、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须持有“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小学毕业生;H、北京市引进人才子女、外省市驻京机构人员子女、在京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和留学回国人员子女——须持有北京市人事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⑷建华实验学校、21世纪实验学校、星星学校、尚丽外国语学校、海淀外国语学校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升初中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办法:A.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B.选择不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学,均需按照区中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回户口所在地升学手续。⑸上地实验小学的毕业生,凡是属于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上地东里、西里)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和实创集团的子弟可以直升上地实验中学外,其他学生可以选择随中关村二小所在区域升学,也可以选择回户口所在地升学。⑹育新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凡是属于育新小区内的居民子女(以户口簿或住房证为依据)均直升育新学校初中部,其他学生回户口所在地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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