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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孝妇”的典故

2022-11-25 16:04:18 编辑:join 浏览量:574

东海孝妇”的典故

汉朝时候,东海郡有一个孝顺的媳妇,奉养婆婆十分恭谨。婆婆说:“媳妇奉养我勤劳辛苦。我已经老了,何必吝惜剩下的年月,长久连累年轻人呢?”就上吊自杀了。

她的女儿告状到官府说:“媳妇杀死我母亲。”官府拘捕了孝妇,酷刑拷打,非常狠毒。孝妇受不住酷刑的苦楚,被迫供认承受被诬陷的罪名。

当时于公当狱吏,说:“这个妇人奉养婆婆十多年,因为孝顺,名声传遍四方,必定不会杀害婆婆。”太守不听他的意见。

于公争辩,意见还是没有得到采纳,他抱着定案的文书,从官府哭着离开了。从此以后,东海郡遭大旱灾,三年不下雨。

后任太守到职,于公说:“孝妇不该死,前任太守冤枉杀了他,灾祸应当是从这里来的。”太守立即亲自去祭奠孝妇的坟墓,于是在她的墓上设立标志作为表彰。

天上立刻下起雨来,这一年庄稼大丰收。当地老年人传说,孝妇名叫周青。周青即将被杀死时,在车上插着十丈长的竹竿,竹竿上悬挂五色旗帜。

她当众立下誓言说:“我周青如果有罪,情愿被杀,我的血就会顺着竹竿流下;我周青如果死得冤枉,血就会沿着竹竿倒流上去。”行刑以后,她的血呈青黄色,沿着旗竿倒流上顶端,又顺着旗帜流下来。

出自:《东海孝妇》是西汉的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列女传》中的一篇。

东海孝妇”的典故

扩展资料:

东海孝妇是古老的民间传说故事。本名周青,出自《列女传》和《汉书·于定国传》。孝妇很早死了丈夫,又没有儿子,但赡养婆婆非常周到。婆婆因不想拖累她,上吊自缢。

而孝妇却由此入狱,并屈打成招,最终被太守杀死。孝妇被斩时,许下三宗愿,如系冤杀,血将倒流、六月飞雪、大旱三年。

(三愿见于后期版本,早期并未见)孝妇被杀后三年,郡中果然大旱,直至新太守亲自祭奠孝妇之墓并表彰其德行,天才下起雨来。

干宝在《搜神记》中记载孝妇死时青黄色的鲜血沿着长竹竿向上流,到了竿顶才沿着幡而流下。东海孝妇的故事对后世影响深远。

关汉卿在此基础上创作出了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窦娥冤》。2014年11月11日东海孝妇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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