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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2023-01-13 21:13:42 编辑:join 浏览量:561

江西省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江西省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出生证明”全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一、所需证件:   1、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未提供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材料;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当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二、办理程序 :   1、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2、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3、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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