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被割让的历史
1840年,英国藉口发动鸦片战争,清政府战败,於1842年8月,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割与英国; 1860年,在英国联军侵占北京火烧圆明园之后,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了《北京条约》,英国借机占领了九龙、昂船洲;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界限街以北至深圳河以南地区及大屿山等230多岛屿租借给英国,为期99年,条约於1898年7月1日起生效;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由於国力积弱,对於香港问题实行“在未解决前维持现状,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通过和平谈判解决”还有十一分钟,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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