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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待遇

2023-05-19 01:49:52 编辑:leo 浏览量:652

三支一扶待遇

三支一扶待遇

法律分析: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学历的2300元/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500/月。对于年度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学历增发一个月的工作、生活补贴。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锋帆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念基迹学生的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一)各级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三)各级人事、教育、农业仔并、卫生、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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