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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

2023-05-29 11:02:06 编辑:leo 浏览量:623

我想知道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

我想知道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

中国古代刑罚的特点 1.生产关系的变革决定刑罚制度的变化 刑罚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其变化有时会滞后于生产关系的变革。每一次生产关系的变好举橘革,都会引起相应的上层建筑的变化,都会经历一个调整、适应的过程。这种过程,在古代刑罚的演变中亦有充分体现。战国、 秦汉时期,我国封建的生产关系虽已逐步确立,但由于上层建筑发展的滞后性, 这一时期的刑罚未完全变成封建性质的,带有明显的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色彩。 秦代刑罚体系已具备封建刑罚基本特征,但由于当时封建生产方式还没有完全巩固,封建经济还不强大,奴隶制生产成分在一定程度上残存,加之受法家重刑思想影响,仍保留奴隶社会的五刑及其他残酷的刑种。西汉时期,封建制生产方式不断发展壮大,需要大量劳动力,肉刑等酷刑显然不利于保护劳动力,统治阶级对刑罚进行了改革, 废除肉刑,为封建刑罚体系的确立打下基础。随着封建制生产方式的进一步巩固,适应封建统治的刑罚制度在隋代最终确立起来,至唐代达到完备,一直沿袭到晚清。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殖民者在军事上、政治上打败中国,经济上也向中国渗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中国得到发展。中国封建的小农经济受到冲击, 但仍是中国经济的主体,与此对应,封建制刑罚体系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中国获得比较大的发展,在面对外交、外贸、军事等争端时,现有的封建刑罚制度已经不能解决现实问题,清政府不得不考虑废除封建的刑罚体系。 2.刑罚体系的完备与刑罚手段的残酷 中国古代刑罚自产生时期就有着诸多种类,并在实践发展中逐渐完备其体系,刑种及其等级由轻至重,排列严整,等级之间跨度较小。纵览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无论哪个朝代的刑罚都是种类繁多,异常残酷。北魏时,初步形成以死刑为主的五刑制度,但无论是北魏、北齐、北周还是南朝的梁陈在刑罚方面,司法规定还是不甚清楚。唐代可以说是封建刑罚完善与定型的时代,条文简约,友团刑罚宽减。在 《唐律》中明确了五刑皆有独立适用条款。3.同罪同罚与同罪异罚的阶级等级性和特权性从奴隶社会“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开始,几乎每个阶级都把维护本阶级等级制度和特权制度放在重要位置,这在刑罚制度的设定上也有体现。在中国古代的刑法中,罪名与刑名是紧密联系的,一般来说贯彻了同罪同罚的原则,借以维护统治阶级的法制,但在严格的等级制度下,刑法也表现出等级特权性,贵族高官可以根据议、请等规定,而获得同罪异罚的法定优待。在奴隶社会时期,对于统治阶级集团来说是没有宫刑的,以答尘此确保其繁衍子嗣的需要。西周时主张“用刑以治野人”,在统治阶级看来,刑罚只是用来控制劳动人民的,统治阶级则享有不受刑罚管制的特权。隋代确立“八议”制度,后又进一步规定“其在八议之科,及官品第七以上犯罪,皆例减一 等。其品第九以上犯者,听赎” (《隋书·刑法志》)。自唐代以降,更是规定了贵族阶级触犯一般律条皆可享有法律减免的特权的,这些都反映了阶级社会刑罚的阶级本质。 4.刑罚适用范围广泛行政、民事、经济法律责任,也以刑罚制裁,强化刑法对社会生活的调解,体现了我国古代重刑法轻民法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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