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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人烹尸3天3夜 手法为何如此残忍?

2022-10-03 04:17:18 编辑:leo 浏览量:655

男子杀人烹尸3天3夜 手法为何如此残忍?

男子杀人烹尸3天3夜 手法为何如此残忍?

湖南两男子杀人烹尸3天3夜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刘某交代,他们对刘英实施了抢劫,非法获利案值不足两万,并在得手后用刀和锤子残忍地将刘英杀害并肢解。为躲避警方追查,两人将尸块烹煮3天3夜后,才分批次抛尸荒野。 据讲述,受害者刘女士40岁左右,与亲属在董家塅三三一医院附近农贸市场做生意,爱打牌,包里没少过1万元钱,爱戴贵重首饰。其亲属称,近日凶手在牌桌上认识了刘女士,将其骗走并杀害,碎尸并放在锅里煮。 残忍手段事件心理分析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在杀人后采取烹尸等令人发指的极端手段,一般是基于以下几种目的: 1、 极端报复心理。基于对死者生前一些做法或行为的反感和气愤,行为人感觉到及时杀死了被害人也尚不能平息自己的极端愤恨,因而通过进一步的烹尸来达到发泄愤恨的目的。 2、销毁罪证,掩盖事实。案件发生以后,犯罪嫌疑人往往会下意识的进行逃避,以免被抓捕。被害人死亡后,犯罪行为人一般会通过秘密抛尸、焚毁尸体、破坏粉碎尸体等方式进行隐瞒尸源或者被害人体貌特征的方式来逃避追捕或者尽量争取逃跑时间。 3、其他目的。如变态的心理扭曲、寻求刺激等。 在这种杀人烹尸案件中,犯罪人的杀人原因表面看似简单,但是真正的杀人动机是: 第一、李某与刘某具有过分迷信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的倾向。这可能与其成长经历有关,也可能与其接触到的一些不良暴力行为或者思想有关。 第二、李某与刘某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法律观念,没有考虑到自己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或者考虑到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但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能够不被发现,逃避法律的制裁。 第三、本案的直接犯罪动机就是李某与刘某贪图钱财,认为通过杀人能够彻底解决问题。 犯罪行为人的心理千差万别 这也与普通人在遇到同样一件事情时会出现不同的心理倾向相似。一般人的心理是长期受到其生活环境、生存条件、生活经历等的影响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想法或习惯。因为每个人的上述情况均不同,则遇到同一件事情时,往往对事情的感受和看法不同,或者说心理感受不同,从而导致了不同的处理事情的行为方式。因而,犯罪行为人在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时,其心理是不同的。比如,故意杀人案件,有些行为人是基于纠纷或者矛盾,有些则是临时起意,甚至有时仅为一些小事而杀人。有些行为人杀人后非常害怕,慌不择路,有些人则心理极为沉静,心思慎密,会尽力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打击,有些行为人则处于一种变态的报复心理,对尸体进行破坏。总之,犯罪行为人的心理是千差万别的,对待犯罪的态度也各不相同,犯罪后的处理也往往不同。

标签:烹尸,残忍,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