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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女兵的所有要求

2022-11-17 23:34:09 编辑:leo 浏览量:609

当女兵的所有要求

当女兵的所有要求

1. 基本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17-22周岁。2. 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3.视力陆勤人员: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4.征兵体检心电图正常心电图和大致心电图,合格。5.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6.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7.妇科,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8.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9.妇科B超: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1厘米,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小于3厘米潜水、空降兵不合格。妇科子宫肌瘤或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也不合格。10.女兵入伍后必须剪齐耳短发,不染发,不化妆,不染指甲。1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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