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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于台湾历史

2022-11-20 07:28:40 编辑:lily 浏览量:636

中国关于台湾历史

1、远古时代,台湾与中国大陆相连,后来因地壳运动,相连接的部分沉入海中,形成海峡,出现台湾岛。

2、台湾原住民是已知最早居住在台湾的现代人类,其各部族散居台湾,并未建立统一的治理机构。台湾早期住民中,大部分是从中国直接或间接移居而来的。1971年和1974年,在台南县左镇乡发现台湾目前最早的人类化石,命名为左镇人。

考古学家认为,左镇人是在3万年前从大陆到台湾的,与福建考古发现的清流人、东山人同属中国旧石器时代南部地区的晚期智人,都继承了中国直立人的一些特性。还有少部属于尼格利陀人种的矮黑人和属于琉球人种的琅峤人。

3、有文字记载台湾的历史可追溯到西元230年,吴人沉莹的《临海水土志》留下对台湾最早的记述。三国东吴孙权派兵到夷洲(日治时期学者伊能嘉矩在《台湾文化志》中,推断其所描绘的夷州就是现今的台湾。

4、隋唐时期(西元589年—618年)称台湾为流求。隋朝曾三次出师台湾。史籍记载,610年(隋大业六年)汉族人民开始移居澎湖地区。

5、宋元时期(西元960年—1368年),汉族人民在澎湖地区已有相当数量。西元12世纪中叶,宋朝将澎湖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并派兵戌守。元、明两朝政府在澎湖设巡检司,元朝也曾派兵前往湾。

6、明朝的福建和郑芝龙海盗集团曾有组织地移民台湾。厦门自古有扼台湾之要,为东南门户之称。自宋代以来厦门与台湾同属一个行政单位,人民密切关系与往来,正如清朝编的《台湾府志》所载:台郡与厦门如鸟之两翼,土俗谓厦即台,台即厦。台湾人民70%的祖籍地源于闽南地区,因此台湾人日常生活中时常使用闽南语与客家话。

7、16世纪,西班牙、荷兰等欧洲列强,开始把触角伸向亚洲。17世纪初,荷兰侵入台湾。西班牙也占领了部分台湾北部和东部,后於1642年被荷兰接收。荷兰在台南建立热兰。荷兰实行强制统治,激起了台湾人民的反抗。1652年9月,爆发一次较大规模的郭怀一武装起义。

8、1661年4月,南明将领郑成功以南明王朝招讨大将军的名义,由金门进军台湾。隔年2月,迫使荷兰总督揆一签字投降。明郑时期,郑成功将台湾改名东都,并设立承天府。郑经继位后,改称东宁,设立东宁总制府,当时英国人称台湾为福尔摩沙王国。《清一统志台湾府》称郑经时代的台湾为东宁省。

9、清朝为了消灭明朝残馀势力,清圣祖康熙拒绝了依朝鲜例成为清朝藩属的建议,坚持要台湾执行薙发、易服、登陆的政策,直到清朝攻下台湾之后,於1684年康熙年间设立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内。 

10、清光绪年间因英法列强先后觊觎台湾,闽浙总督上书朝廷,要求福建与台湾两地巡抚分驻、建省分治。1885年慈喜太后下旨创建海军的同时,下诏闽台分治;9月5日,宣布台湾建省,但建省行政工作至1887年才完成,正式名称则为福建台湾省,首任台湾巡抚(1887年更名为福建台湾巡抚)为刘铭传。

台湾省下设3府(台北府、台湾府、台南府),11县(宜兰县、淡水县、新竹县、苗栗县、台中县、彰化县、云林县、诸罗县、安平县、凤山县、恒春县),4厅(基隆厅、南雅厅、埔里社厅、澎湖厅)以及1直隶州(台东直隶州) 。

11、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翌年清政府战败,於4月17日签订《马关条约》 ,把台湾及澎湖割让给日本,成为日本的“外地”(即殖民地,性质近似中国的藩部)。

1895年5月23日台湾人民为免于被割让,丘逢甲倡议建立“台湾民主国”,推举台湾巡抚唐景崧为总统,6月清军将领刘永福被拥立为第二任总统,继续率军民反抗日本的侵占,11月28日日本台湾总督府宣告:全岛悉予平定。从此,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达50年之久。

12、日本将台湾划分为五州三厅(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花莲港厅、台东厅、澎湖厅)。先后采用特别统治主义、内地延长主义以及皇民化运动等政策统治台湾(日本史载,古代日本人称台湾为高砂、高山国等)。 

13、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国展开了八年抗战,期间不少台湾人赴中国参与抗战。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12月9日中国政府发出《中国对日宣战布告》,明确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之间关系者,一律废止。

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8月15日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经过8年英勇的抗日战争,终于收复了台湾。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依据盟军太平洋战区统帅麦克阿瑟将军,要求在中国、台湾、澎湖及中南半岛的日军向中国战区元帅蒋中正投降,中华民国代表盟军接收台湾。

8月31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隔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在重庆成立临时办公处;9月20日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1945年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台湾正式归还。

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重归中国主权管辖之下。国民党政府接管台湾,考虑到地方自治的需要,乃将日本统治时期的五州三厅,改为八县,并将日本统治时期的11市改为9省辖市、2县辖市。

14、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组为台湾省政府。

15、1967年7月1日,台北市升格为直辖市。 

16、1979年,高雄市升格为直辖市;同年,新竹市、嘉义市升格为省辖市,台湾省行政区变更为5市16县。 

17、1994年,台湾省举办唯一一次的民选台湾省省长选举,由国民党籍宋楚瑜当选。

18、1998年12月20日,依照第四次宪法增修条文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将台湾省政府裁撤、移除自治法人地位、并简并改组为行政院的官派机关(同福建省政府)。

中国关于台湾历史

扩展资料:

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住民族(高山族)在17世纪汉族移入前即已在此定居;自明末清初始有较显著之福建南部和广东东部人民移垦,最终形成以汉族为主体的社会。

南宋澎湖属福建路;元、明在澎湖设巡检司;明末被荷兰和西班牙侵占;1662年郑成功收复;清代1684年置台湾府,属福建省,1885年建省;1895年清政府以《马关条约》割让与日本;1945年抗战胜利后光复;1949年国民党政府在内战失利中退守台湾,海峡两岸分治至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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