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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是否应该提前告知不再续签。

2022-11-25 11:42:46 编辑:lily 浏览量:625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是否应该提前告知不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是否应该提前告知不再续签。

这方面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只要劳动合同期到期就自动终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扩展资料:

劳动期满不允许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签:续签,劳动合同,告知